假睫毛使用不當,當心眼皮受傷。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組長劉麗玲提醒,取下假睫毛時,千萬不要硬扯,要先以化粧棉沾卸粧油、卸粧液,然後覆蓋於假睫毛部位。待膠水的黏著性減弱後,再輕輕將假睫毛卸除,切勿用力拉扯,以免造成眼皮受傷。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張簡啟瑞解釋,假睫毛膠水成分主要有乳膠、丙烯樹酯等,長時間接觸眼皮,體質較敏感的人可能出現眼睛紅腫、流淚等不適反應。過去也曾發現有不肖業者使用工業用膠水充當假睫毛膠,消費者可以明顯聞到甲醛刺鼻味道。
劉麗玲組長建議,使用假睫毛膠水,可事先先在手腕內側沾一點膠水,看看皮膚是否有過敏反應,一發現異常症狀,就不要再用了。眼部周圍肌膚如有傷口、發炎或過敏情形,應避免使用假睫毛。
台灣眼科醫學會理事長林浤裕表示,假睫毛黏劑可能造成皮脂腺堵塞,患者容易長針眼或眼瞼發炎,有時假睫毛貼的位置不正確,也會刺傷角膜,使用時要特別留意黏貼位置。
署立雙和醫院眼科主治醫師林怡嬋叮嚀,假睫毛比真睫毛更粗,一旦掉入眼睛角膜,異物感會比較強烈,患者往往感覺眼睛很癢,此時最好用水將假睫毛沖掉,千萬不要用手搓揉,因為假睫毛已經很粗了,再用手搓揉,眼角膜很容易被刮傷。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另提醒,黏假睫毛時,要使用化粧專用的「假睫毛黏著劑(膠水)」,適量塗抹於假睫毛根部,不要塗太多,以免膠水不慎流入眼睛。待膠水稍為風乾後,再將假睫毛黏貼在眼皮靠近真眼睫毛的位置,不宜直接貼在真睫毛上。如果假睫毛直接黏在真睫毛上,卸假睫毛時一旦膠水沒有完全溶解,很可能連真睫毛都被扯下來。
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,可通報衛生署所建置「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」,網址:http://cosmetic-recall.doh.gov.tw,通報專線:02-2358-7343
文章來源: 台灣新生報
- Oct 21 Fri 2011 14:42
假睫毛戴不對太傷眼,接睫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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